【收藏】2月起,这些财税新规开始施行
2023-02-02
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
1、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办、国
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近日
发文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
2、《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
改革的意见》,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
号公布、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长三角区域税务执法实际,制
定《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自2023年2月1日起施
行。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
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还有以下民生类新规也将施行,
1、试点恢复旅行社出境团队旅游,首批包括新马泰等20国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3年2月6日起,试点恢复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
和“机票+酒店”业务。国家名单为: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尔代夫、斯里兰卡、菲律宾、马来
西亚、新加坡、老挝、阿联酋、埃及、肯尼亚、南非、俄罗斯、瑞士、匈牙利、新西兰、斐济、古巴、阿
根廷。
详见《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2、2月16日起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发布《关于优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
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
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详见《关于优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
3、住建部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23年2月1日
起施行。其中明确,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
行的程度,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
废液和废渣;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不得堵塞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
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不得擅自拆卸、移动、穿凿和接入城镇排
水设施;不得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不得有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4、《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新版国标2月1日起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
2022),新版国标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GB/T 26358-202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调整了“
旅游度假区”“度假资源”表述,删去“旅游度假区的环境”“非星级住宿设施”“生态停车场”,增加
“度假产品”“核心度假产品”“度假住宿设施”;增加“总则”一章,并调整部分基本条件要求。
5、《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月28日起施行
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办法》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
专属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要求证券公司严格履行客户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客户身份
识别、客户适当性管理、账户使用实名制等工作。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交易佣金与印花税等其它税费分开
列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转户、销户提供便利,不得违反规定限制投资者转户、销户。
来源:上海税务、中国政府网